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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注册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区别?

  • 作者:苏州注册公司 发表时间:2021-12-16

注册苏州公司的时候,关于公司的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都可以由一个自然人承担,但是,二者在投资主体、法律形式、税收征缴规定、投资者责任承担等方面都有区别的。那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有哪些区别?

所谓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而个人独资企业,就是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下面说一下,注册公司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1、投资主体不同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2、法律形式不同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

(2)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应该带有“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而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则不能称公司。

3、税收征缴规定不同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税法规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2)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2000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4、投资者责任承担不同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仅在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5、财务核算不同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核算要求高于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个人独资企业则只需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无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不管是个人独资企业还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都是个人创业者可以选择的法律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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